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財經政論
一位口腔癌患者,不能用嘴吃東西,因此醫生訓練他用『肛門』吃東西,一個月後,患者去找醫生,告訴醫生學習的效果。 醫生:用那裡吃東西還習慣吧? 病患:很輕鬆,用那裡比用嘴還容易! 醫生:可是,是不是有副作用?不然你為何抖個不停? 患者: OH!醫生你誤會了!我正在嚼口香糖啦!
馬玉米的部落格
馬玉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