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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天有個年輕人來到林老板的店裡買了一件禮物這件禮物成本是18元,標價是21元。
結果是這個年輕人掏出100元要買這件禮物。
林老板當時沒有零錢,用那100元向街坊換了100元的零錢,找給年輕人79元。
但是街坊後來發現那100元是假鈔,林老板無奈還了街坊100元。
問題是︰林老板在這次交易中到底損失了多少錢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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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案是:97塊!!(79+18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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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馬玉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